紫外分光測油儀檢定需依據國家或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執行,目前主要參考JJG 950-2012《水中油份濃度分析儀》及相關地方校準規范。檢定規程涵蓋環境條件、標準器配置、檢定項目、方法步驟及結果判定等系統要求,旨在確保紫外分光測油儀測量準確性和溯源性。

一、檢定環境與設備要求
1.環境條件:溫度(10~35)℃,相對濕度≤85%,電源電壓(220±22)V,頻率(50±1)Hz。實驗室需通風良好,配備必要防護器具,避免溶劑揮發危害。
2.標準器配置:需使用水質石油類(紫外法)國家有證標準物質、A容量瓶和分度吸量管、色譜純正己烷。標準溶液按規范配制,濃度點通常包括4mg/L、8mg/L、16mg/L等梯度。
二、主要檢定項目與方法
1.示值誤差檢定:儀器預熱穩定后,用標準溶液進行測量。每個濃度點重復測量3次,取平均值計算相對示值誤差,要求不超過±10%。
2.重復性檢定:選取8mg/L標準溶液,連續測量7次,計算相對標準偏差(RSD),要求不大于3%。重復性反映儀器短期穩定性,是衡量測量精密度的重要指標。
3.最小檢出濃度檢定:用1mg/L標準溶液重復測量7次,計算標準偏差s,以3s作為最小檢出濃度,要求不大于0.2mg/L。該指標表征儀器對低濃度樣品的檢測能力。
4.波長示值誤差與重復性:使用氧化鈥標準物質或汞燈特征譜線,在225nm附近測量波長偏差,示值誤差通常要求≤±0.5nm,重復性≤0.3nm。此項確保儀器波長準確性。
三、檢定結果處理與判定
檢定數據需完整記錄,包括環境條件、標準器信息、測量值、計算結果等。檢定證書應包含示值誤差、重復性、最小檢出濃度等關鍵參數的實際測量值及不確定度評定。若所有檢定項目均符合規程要求,判定為合格;任一項目超差則需調整或維修后復檢。
復檢周期:建議檢定周期為1年,但實際間隔可根據使用頻率、環境條件及儀器穩定性調整。更換關鍵部件、維修后或對性能有懷疑時,應立即重新檢定。
四、注意事項
1.安全防護:正己烷為易燃溶劑,操作需在通風櫥內進行,佩戴防護手套和護目鏡
2.標準物質管理:標準溶液需現配現用或按要求保存,避免降解影響準確性
3.儀器維護:檢定前需清潔比色皿、檢查光學系統,確保儀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
4.記錄規范:原始記錄應清晰、完整,便于追溯和復核
規范執行紫外分光測油儀檢定,是保證水質監測數據準確可靠的基礎。建議由具備資質的計量技術機構或經培訓合格的專業人員操作,確保檢定過程符合技術規范要求。